专利费用减缓办理指南

 

2016年9月1日最新的《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已正式开始实施。其对优惠范围、优惠对象、优惠力度、优惠程序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对于备案主体的要求

二、具体费减办法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缓应缴费用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缓应缴费费的70%。注意: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都需要符合备案主体要求(即:企业所得税低于30W;个人年收入低于4.2W)

 

三、可以申请减缓的费用

四、备案所需材料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提交上年度应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者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一页都需要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经三证合一的企业,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各位经办人对各自客户进行摸底。如符合费减条件的请尽快督促企业准备材料,将材料交到流程部。流程部每周会统一去代办处办理。

五、注意事项

因为此次备案一个企业仅作一次,所以针对某些企业有两家或以上专利代理机构的,请确定一家代理所办理即可,以免重复办理。
外省企业也可以通过我司的系统提交费减申请,但是纸件材料必须交当地的代办处办理相关手续
2016新成立的企业,没有上年度所得税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情况说明(模板详见附件)。

以下模板仅作参考,请勿一一对应,具体纸件材料以代办处审核为准。

 

注意:专利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先行办理费用减缓,费用减缓手续办理成功后再正式提交要申请的专利。(费用减缓的办理流程是先网上提交材料,然后再递交纸质材料到企业所在市或省会城市的国家专利局代办处递交减缓材料)

 

 

模板一:年所得税纳税额低于30W企业材料模板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模板二:年收入低于4.2W个人材料模板

 

1、身份证复印件(加签名)
2、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原件(月均低于3500元)

收入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辖区员工(居民),其月均收入为*****元,年收入为****元。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单位名称/其他机构)
**年**月**日
3、如该个人为学生,需出具学校证明原件

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码:******)系我学校在读学生,暂无收入来源。特此证明。
学生签名:
****(学校名称)
**年**月**日

 

模板三:2016年度新成立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企业情况说明

致:当地国家知识产权局代办处

我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成立于2016年*月*日,故暂无上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现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请予以批准办理费用减缓审批手续。
************(企业名称)

****年**月**日

 

模板四:事业单位材料模板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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