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观专利?《专利法》第2条第4款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必须以产品作为载体,所保护的是产品的外在视觉体现,而内部的结构特征通常不受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
产品是指可以用工艺方法生产出来的物品。不能重复生产的手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自然物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通常,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图案。
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也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
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图案可以通过绘图或其他能够体现设计者的图案设计构思的手段制作。产品的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再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的。
色彩是指用于产品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有材料的本色不属于外观设计上的色彩,
外观设计专利有效保护期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