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实用性专利的保护对象都是技术方案,但在保护类型、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审查难度有较大区别。
一、保护类型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创造性要求
发明专利需要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技术进步,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专利,把取得专利的实用新型称为“小专利”。
三、审查难度
《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规定了比发明专利简化的审批程序。在收费方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比申请发明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