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粤 府〔2018〕74 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新 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佛府办 函〔2017 〕765 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 一步引导及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 力,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镇财政每年度安排1亿元扶持资金,作为本办法的专项资金。如符合条件的申报资金总额超过年度总金额,则在总额控制范围内按比例分配。
第三条 本办法扶持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北滘镇范围内注册、经营、纳税且已开展研发活动 并具有自主研发费用投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企业申报年度的研发费用投入须不少于 1000 万元、营业收入不少于 5 亿元。
第四条 申报企业当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本办法扶持。
1.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2.未完成节能降耗减排目标任务的;
3.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
4.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章 扶持办法
第五条 根据企业上一个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研发费用进行一 次性补助,营业收入和研发费用以专项审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 的数据作为依据。企业每年只能选择以下其中一款进行申报,不 得重复申报补助。
1.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 5 亿元(含 5 亿元)以上、50 亿元 (不含 50 亿元)以下的,按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 0.5%给予补助。
2.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 50 亿元(含 50 亿元)以上的,按 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 1%给予补助。
第三章 申报办法
第六条 申报时间。从 2020 年起,每年 7 月统一接受企业申 报,以上一年度的 1-12 月为一个申报年度。
第七条 受理部门。接受申报部门为北滘镇经济和科技促进 局,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报北滘镇政府审批, 经镇政府批复后,按规定拨付资金。镇财政局负责对资金的监督使用。
第八条 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加 盖公章):
1. 《北滘镇促进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扶持办法申 报表》(见附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市公司 的年报等证明材料;
4. 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如企业因虚假行为骗取扶持资金的,由北滘镇经济和 科技促进局责令其如数退还资金,取消其申请本扶持资金的资格。 企业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北滘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上级政府政策变化, 则作相应调整。如与国家或上级政府的政策有冲突的,以国家或 上级政府的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2 年项目 申报完成后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