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2020年佛山市扶持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1、奖励方向

支持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打造春夏秋冬四大主题促消费活动,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统一集中开展促销活动,对参与汽车消费节、“家·生活”主题家装家居、电子电器、服装服饰等品质消费活动、“岭南味·佛山品”美食文化节、“买年货”购物等促消费主题活动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按活动实际投入的40%给予扶持(优先补助由政府组织支持的各类促消费活动),每项活动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申报活动数最多不超过4个,开展活动扶持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40万元。
支持商贸流通行业组织统筹开展系列行业培训、宣传和“有节过节、无节造节”等促销活动,按活动实际投入的40%给予扶持(优先补助由政府组织支持的各类促消费活动),各项活动扶持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个行业组织申报活动数最多不超过4个,开展活动扶持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80万元。

2、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1)根据资金扶持类型,填写《佛山市扶持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行业组织、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的注册地、时间、资本,经营范围,发展历史、发展战略,纳税情况等)、活动基本情况(活动介绍、开展情况、取得成效、下阶段工作思路),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申请报告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3);
(4)承诺书(附件4);
(5)申报单位的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6)行业组织、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的情况(文字、图片、数据),重点突出活动带来的效益、成效;
(7)活动投入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合同、发票明细表按顺序分类全部提供(附件5);
(8)促消费活动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

3、申报指南

查看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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