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做大做强】2020年佛山市扶持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1、奖励方向

对达到“四上”标准并纳入限额以上企业统计的批发、零售、餐饮企业,且申报期内对地方贡献同比增长达10%以上的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对地方贡献的市、区级地方分成部分合计的20%,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2、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1)根据资金扶持类型,填写《佛山市扶持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的注册地、时间、资本,经营范围,发展历史、发展战略,纳税情况等)、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介绍、项目开展情况、取得成效、下阶段工作思路),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申请报告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3);
(4)承诺书(附件4);
(5)申报单位的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6)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
(7)提供申报期内的完税证明;
(8)企业对地方贡献的情况说明以及年度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长情况表。

3、申报指南

查看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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