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励方向
支持夜间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支持夜间经济集聚区和示范点建设,对重点打造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和示范点新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或丰富夜间业态的项目给予扶持。每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入(不含土地资金投入)的40%,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2、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1)根据资金扶持类型,填写《佛山市扶持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的注册地、时间、资本,经营范围,发展历史、发展战略,纳税情况等)、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介绍、项目开展情况、取得成效、下阶段工作思路),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申请报告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3);
(4)承诺书(附件4);
(5)申报单位的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6)属于佛山重点打造的夜间经济集聚区、佛山夜间经济示范点的佐证材料(参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应附件内容);
(7)新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或丰富夜间业态的项目建设情况(文字、图片、数据),重点突出项目建成后实现的效益、成效;
(8)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
(9)提供申报期内的完税证明;
(10)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11)项目投入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合同、发票明细表按顺序分类全部提供(附件5)。
3、申报指南
查看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