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工业设计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贴保贴息(预申报)

1、奖励内容

1.对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按其年度实际支付的担保费和银行利息总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不超过2个年度。
2.补贴的担保费以担保费年化费率不超过2%的部分计算,补贴的银行利息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3.对区级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获得贷款融资的,贷款贴保贴息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受理条件

1.依法在本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工业设计活动的企业。
2.企业须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3.贷款资金必须使用在企业的主营业务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究开发、技术改造、产业转型、产品升级、市场开拓等企业经营活动。企业不得将资金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房地产、股票、期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资;
(2)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贷款或资金拆解,或用于偿还旧债;
(3)从事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从事的业务。
4.贴息范围为本区或本区以外的银行发放的贷款,贷款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属于同一综合授信额度内并在3个月内实际发放的多笔贷款,可视同单笔贷款一并汇集报送。
贴保范围为在经依法成立的担保机构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之间与上述银行贷款实质关联的担保费用。
同一贷款不允许在政府同一部门或不同部门重复申请贴息、贴保。

3、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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