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励内容
禅城区家具制造和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深化整治资金奖励申请
2、受理条件
(一)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期间完成生产工艺改造或者治理模式升级的企业。
(二)本次奖励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三)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享受市、区、镇(街)拨付的同类型资金奖励的企业,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四)符合多种奖励条件的企业,优先使用行业整治专项资金奖励。
(五)受理对象
在我区注册且具备环保手续(含登记表备案),实施生产工艺改造或者治理模式升级,且审查合格的涉VOCs排放家具制造和机动车维修企业。
生产工艺改造或者治理模式升级是指原辅材料油性改水性(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或UV涂料等低挥发性含量涂料)、取消油性涂料喷漆房(含取消油性喷涂作业工序)、进入区域性绿色共享中心、采用高效废气治理技术(吸附浓缩+燃烧、催化氧化燃烧、活性炭吸附脱附冷凝或蒸馏,以及上述技术的第三方治理)。
区域性绿色共享中心是指采取废气处理效率高效的治理方式,能够承接周边一定区域范围内家具制造喷漆涂装工序(含打磨、烘干、存储等)作业的家具制造企业;或者覆盖周边一定区域范围,能够承接机动车喷漆涂装维修业务(5个以上会员单位),且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漆房2个以上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3、申报指南
查看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