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专利:发明、实用新型的说明书怎么撰写?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说明书第一页第一行应当写明发明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并左右居中。发明名称前面不得冠以“发明名称” 或者“名称” 等字样。发明名称与说明书正文之间应当空一行。
说明书的格式应当包括以下各部分,并在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
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 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说明。
说明书无附图的,说明书文字部分不包括附图说明及其相应的标题。
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申请,应当将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 并单独编写页码。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的同时提交与该序列表相一致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副本,如提交记载有该序列表的符合规定的光盘或者软盘。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说明书应当按照上述方式和顺序撰写,并在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除非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用其他方式或者顺序撰写能够节约说明书的篇幅并使他人能够准确理解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说明书文字部分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或者表格,但不得有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