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办理程序和流程:
1、准备申请书件。
2、自行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书件。
3、缴纳费用,商标转让需要缴纳的费用为每个商标1000元。
4、商标局对转让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后,对于符合有关规定的,向受众人发送《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向国内(港、澳、台除外)转让人发送《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受让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5、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或者代理机构《核准注册商标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受让人自公告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